今天上午,有网友给本地头条爆料:在曹县东方红大街中段,医院大门口的右侧小房子墙面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医疗广告,也不知是否经过广告监管部门审批。
曹县东方红大街是曹县县城对外的一扇窗口,这种不雅的广告内容让人感觉不舒服,甚至影响市容。为了证明事情的真实性,网友还特意拍了照片发给了本平台。
中午,小编驱车赶往曹县东方红大街核实情况:据了解,医院医院。
东方红大街是曹县刚刚修缮的一条新商业街道,每天的客流量能达到上万人,是展示曹县形象的一条重要街道。而在这样的繁华街道出现这样的人流广告,就像是光洁的皮肤上面长了一个疮,令人不爽。再说,医院把流产描写的这么轻松,到底对社会有什么样的危害呢?
医生:
小编咨询了在医务战线上的一些朋友,他们说:许多病人不知道人流手术对身体有多大危害,因为没有痛苦,不少女性竟和医生开玩笑:“一点也不痛,我下次再来。”手术的无痛性,使不少女性没有了痛苦困扰,不愿避孕。如今,在育龄妇女中有过多次流产经历的大有人在,有人甚至成为流产“运动员”,前脚迈出手术室,后脚跨入不孕症行列,变成保胎重点户。健康的孩子被轻率的扼杀,留下的却是不得不采用药物保住生命的孩子,这是母亲的损失也是社会的损失。
律师:
法律层面对这样的广告有什么约束呢?小编咨询了律师朋友:这些“无痛人流”广告不仅涉及到道德问题,而且还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因此,企业应当自觉停止这一不当做法。
社会人士:
这样的广告对社会又会有什么影响呢?小编又向社会人士征求意见:目前通过各种载体发布的“无痛人流”广告,明显存在着误导。人流实际上是一种对人体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行为,这类广告只宣传自己的医疗服务,故意隐瞒人流可能造成的医学后果,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鼓励、怂恿女性去做人流,一是不仅违反了“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对生命和健康的漠视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二是“导向”是否明确。满街喊人流无痛,仿佛是说“毛毛雨啦,3分钟搞掂”,有鼓励人“想怀就怀,放心逍遥”之嫌。人工流产方法,其实是一种无奈的、不得已的补救失误的措施,是不被鼓励的。作为一种有需求的正常医疗手段,不是不可以宣传,而是应像烟草一样有所忌讳,需配合“有害健康”的善意提醒。决不能给人以“轻松洗肺,请大胆吸烟”的错觉。
专家提醒那些正在热恋中的年轻女孩,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偷尝禁果。人流手术是不得已而采取的补救措施,切不可把它当做避孕的手段,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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