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国这两件事,你得知道!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犯法。
第一:在泰国,不能以任何形式侮辱诽谤皇室,甭管身份地位有多高,一律按刑法处置。
第二:在泰国,女性严禁“堕胎”。
根据泰国《刑法》第条和第条规定:除年龄不超15岁、强奸哄骗胁迫所致、对母亲身体和精神健康造成影响、胎儿有重大残疾风险、重大遗传缺陷等,女性自行堕胎,或者蓄意在他人协助下堕胎,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6万泰铢以下罚款,或两罪并罚的惩处。实施堕胎手术的医生,则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铢以下罚款。
在泰国人民多年的努力下,严格的堕胎法终于要在明年的2月份将要更改了!泰国将开始进入半自由堕胎时代。
内阁会议已同意修改《刑法》第条和条有关女性打胎违法的法案:允许怀孕不超过12周女性打胎(原法律不允许);并且减少在怀孕超过12周时打胎或者协助打胎者的惩罚力度;增加了女性必须打胎的例外原因。
虽然只是胜利路上的一小步,但这次的修改,将还给女性的部分权利和自由,还挺为泰国女性高兴的。
但仔细一想,不对啊!在这个夜夜笙箫、灯红酒绿的泰国,不禁*却要禁止女性堕胎?!!
有点搞笑哦。
这条赤裸裸强迫女性的法律,让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然而,泰国却不是第一个实施“禁止女性堕胎”法律的国家,有些国家的规定甚至更过分。
仅在东南亚,泰国的堕胎法严格程度,却只能排得上中等水平。
在老挝和菲律宾,堕胎是绝对禁止的。在缅甸和文莱,只有危及孕妇生命时,堕胎才能被允许。柬埔寨孕期不超过12周的孕妇才可堕胎。
即便是亚洲高水平的发达国家——新加坡,也有相应的堕胎法:孕期超过24周,除非危及母亲生命或是死胎,否则不准堕胎。
(图片来源于新闻:新加坡情侣,在台湾弃子)
连天天自我感觉良好的韩国,竟曾是实施最严格堕胎禁令的发达国家之一!
自年以来,除了强奸等特殊情况外,韩国不允许女性堕胎!不过从去年开始,韩国一直高调宣称将取消堕胎法,然而事实却只是放宽一点点*策。
我们来看看,这次韩国修订允许堕胎的有限条件:
女性怀孕14周内可以堕胎;如果是强奸导致或患有遗传病等,也只能在孕期15周至24周内进行人工流产,则否将被判刑!
被强奸怀孕了,还要被规定流产时间?
这人性化程度,不愧是“宇宙第一大国”啊!
别以为,禁止堕胎的法律,只会出现在亚洲国家。其实这条法律争议最大的,却是欧洲国家。
比如堕胎惩罚最严厉的爱尔兰,针对堕胎,他们的惩罚是堕胎、为她人堕胎、以及提供堕胎相应信息者,都可能得到14年以下的监禁。
这比某些杀人犯,得到的监禁时间还要长!
在爱尔兰的法律里,杀个人还没有杀死胎儿严重……
不过压迫越大反抗越大,在年时,为了堕胎合法化,许多在外定居的爱尔兰民众甚至深夜乘坐飞机赶回国投票,最后以压倒性的优势,推翻了禁止堕胎的法案!
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这世上,也只有一个爱尔兰。
比爱尔兰还狠的,是中美洲国家——萨尔瓦多,他们的惩罚更为恐怖!女性在任何情况下,堕胎行为都不被允许,包括遭到强奸、诞下死婴或孕妇生命受威胁!如有违反,将面临长达30年的徒刑。
这个国家还有个称号,叫做“世界强奸之城”。
强奸案高发,但被强奸的女性不仅不能堕胎,甚至还会被迫和强奸她们的人结婚!
在去年,萨尔瓦多一名21岁的女孩,被黑帮轮奸怀孕,最后诞下死胎,本是最大的受害者,她却被以“杀死婴儿”获刑30年。最后迫于舆论的压力,女孩才最终被无罪释放。
还有很多国家的女性,依旧饱受堕胎法的迫害。
比如在波兰、埃及几乎完全禁止堕胎;在西班牙,怀孕14周后禁止堕胎;在瑞士,怀孕12周后禁止堕胎;在意大利,怀孕90天后禁止堕胎……还有很多很多,这并不是个例,而是普遍现象。
不仅如此,在堕胎法上开始“大倒车”的,还有美国。
在年,美国就已允许堕胎全面合法化。但自从川普上任后,若干共和*人开始对堕胎法案进行修改。
美国的密苏里州已通过禁止怀孕8周后堕胎的法案。
去年阿拉巴马州实施了美国最严格的堕胎法:禁止所有形式的堕胎行为,包括强奸和乱伦导致怀孕。如果医生协助堕胎,最高可以判99年。
比强奸犯的惩罚还严厉!还真是让人唏嘘。
乔治亚洲的《心跳法案》中规定,如果检测到胎儿有心跳,那么堕胎是违法的,违者最高可按谋杀罪被判处死刑。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爱荷华州和俄亥俄州,已先后颁布了此法案。
大家猜猜,在怀孕多久后,胎儿能被检测出有心跳呢?
答案是6周。
然而,在怀孕第九周时,才会有孕吐反应。也就是说,这个时间,很多孕妇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这不就是完全禁止吗?!
这引起了许多美国女性的反对,甚至连社会影响力巨大的歌手蕾哈娜,也在ins公开指责这群通过该法案的人:“就是这些蠢货替所有女性做决定,为你羞耻!”
为什么会禁止堕胎?
那些老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的外国人,天天抨击咱们国家不人性化,喊着人权至上,但他们的法律却处处不公平的限制了女性的自由,也是可笑!
不过细查发现,西方国家普遍会禁止堕胎,还是有迹可循的。从这个三个方面,可以了解到原因:
1,宗教方面
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的国家,都明确规定了禁止堕胎的法律。比如一直虔诚信仰天主教的爱尔兰,拥有95%人口的佛教徒的泰国。
佛教认为,堕胎是最大的杀生,相当于杀掉自己的孩子,所以罪业极重。而伊斯兰教认为,当婴儿灵*入体(有学派主张40天,还有学派主张天)时,堕胎将是罪过。基督教认为,人的生命是神创造的,所以堕胎是违背神的旨意,死后将会下地狱……
大部分宗教的主张就是,胎儿就是未成形的人,堕胎相当于谋杀!
2,社会方面
很多国家都存在人口逐渐减少的情况。这是因为人口素质的提升,不再秉持着必须生儿育女的传统观念,而更在意生活质量和生命价值。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晚婚或者不婚,因为养孩子是个十分耗费精力和金钱的事,如果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宁愿不生来减轻生存压力。
为了提高生育率,实施禁止堕胎能起到一定促进人口增长的作用。但弊端也很明显,即便法律禁止,但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依然有很多女性冒着生命危险选择到黑作坊里堕胎,这也让女性的健康甚至生命受到了威胁。
3,人道主义方面
在国外有很多反堕胎人士认为,胎儿也是一个生命,他们也应该拥有生存的权利,而不是被母亲主宰。即便还未出生,自卵子受精的那刻起,他们已经作为一个生命诞生。应该视他们为人一样,既然都是生命,就不能想毁灭就毁灭。
基本观念和宗教一样,主打“胎儿也是人,堕胎相当于杀人”的理念。
这些说法看似有理,其实仔细想想,几乎都是围着胎儿转,丝毫没有考虑到:胎儿是人,但女性也是人啊!
强迫女性保留腹中胎儿,就是剥夺女性最基本的拥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性生活明明是两个人的事,但结果却是由女人一个人承担。堕胎法,满满充斥着对女性权利的剥削,和宣扬着男权至上的思想。
既然不允许女性堕胎,那也应该诞生相应男性承担未婚先孕后果的惩罚,或者控制男性性生活的法律,束缚双方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只单方面要求女性。
从家人的角度来看,如果胎儿有先天疾病、父母经济困难、强迫导致的等问题,孩子出生不仅会增加孕妇的心理创伤,也只会让周围人更加痛苦。不论对父母亲人而言,还是考虑到孩子的将来,堕胎的确是一个最好的解决办法。
看看那些只禁止堕胎的国家,无一例外,每年都有数起在黑作坊堕胎孕妇死掉、在公共场合生完小孩就扔掉、生下后父母残忍将其杀害的新闻,其根本原因,难道都是女人的错吗?男人就没错吗?法律就没错吗?
堕胎不合法,势必引起犯罪率的增加。
美国经济学家李维特,对年代美国犯罪率降低,提出了重要理论:孩子如果在贫困且恶劣的环境中长大,成年后的犯罪率会比较高。但因为年美国对堕胎进行合法化,数百万贫穷且单身的妇女可以选择堕胎,大大避免了这类事情的发生。17年后的美国,才能降低犯罪率。
李维特采用了比较统计分析法,显示早两年将堕胎合法化的五个州,要比其他45州更早出现犯罪率下降的现象。而在年后堕胎率最高的那几州,90年代犯罪率的下降幅度也最大。
这说明了:允许堕胎,对于一个国家的法制社会建设,有着重关重要的作用!
“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这句看似一句简单的口号,但其实很多其他国家的女性,却无法真正做到。
反观中国,根据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不仅有不生育的自由,而且也有选择堕胎的权利。
看完上面那些国家,小泰泰不禁感叹一句:能生在中国,真好啊!
-End-
网络一线牵,珍惜这段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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