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流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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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6/23 2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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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呆哥说

01“大一女生产子后从六楼扔下!”——疯狂纵欲后的代价无比残酷

10月25日下午,安徽淮北。当地一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宿舍楼下发现一名弃婴。婴儿被发现时面部朝下,全身赤裸躺在草丛中,嘴里还塞着布条,被发现时已经没有生命迹象,死因是婴儿刚出生便被人从高楼扔下致死。

究竟是谁如此胆大妄为,如此没有人性,竟下得了这狠手,网友们议论纷纷。

事情经调查后,刑警队工作人员表示遗弃者已经找到,遗弃者是宿舍楼住在六楼的大一女生,该女生已经成年。

想想这个遗弃婴儿的大一女生,年纪轻轻,在祖国的关爱下,在教书育人的沃土上,怎么会做出这样残忍及不负责,甚至没有人性的事情。

要知道,小小年纪偷食禁果怀孕己属荒唐至极,还把婴儿嘴巴用布条堵上,然后从宿舍六楼扔到草丛中。那可是活生生一个生命,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有什么错?就好比自己生下来长了那么大,那是父母的心头肉,怎能忍心想要置他于死地。

从我们正常人的思维和认知来看,真的难以理解这种有悖人伦的恶劣至极行为。

02怎么又是职业技术学院

其实,作为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谈恋爱是正常的,因为如今一些青年男女性开放,发生性关系也是常见的。

甚至一些年轻男女谈恋爱,为的就是发生性关系。因为没有采取避孕措施,以至女方怀孕了,最后大多数人做了人流,少数人就生下了孩子。

本次事件中,有一个疑点,女生怀胎十月,光凭孕妇肚子的形态那是怎么瞒也瞒不了的,同学间,特别是同寝室女生以及老师竟然都没看出来?

还有家长就一直没发现?

在将近10个月的时间里,她的父母尤其是她的母亲,难道没有见过她吗?

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从这点来看,越开越让人觉着这职业学校真是乱得够可以的,简直就是把学生拢聚在一起然后自然放养,丝毫感知不到管理的存在!

社会上对于职校,不管中专,还是大专院校,印象本来都不大好,不管是校风还是学风,还有生源质量。说的不好听,很多孩子在职校中,是混日子。几年之后,学生能否有一技之长,普遍要打个问号。这次职校又弃婴这种行为,又给职校定在了耻辱柱上,职业教育这条路到底还能走多远呢?

03性教育非常重要

学生在“谈恋爱”过程中发生婚前性行为不值得大惊小怪,毕竟都是成年人。奇怪的是,还没有准备结婚前,而且还是在校学生,发生性行为时候为何不采取安全措施?即使因为激情难耐,没有避孕工具而发生了性关系,并意外怀孕,随后也应该懂得还有人工流产这么一种事吧?

然而事实却是学生避孕套使用率还没有超过半数,看数据:对全国大中专和高校的30余万名学生的调查显示,首次性行为使用安全套的比例仅48.5%!坚持一直使用的比例更低。而多项城市研究显示,青少年有过性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4-15岁。北京:,重点高中发生过性行为的比例2.9%,普通高中4.6%,职业技校达11.2%!匿名调查中男女比例为4:1。而怀孕后有极少数人学生根本不懂得如何处理,一拖再拖,错过了最佳人流时间。

如今社会风气开放,学校应该加强生命教育,包括生殖教育和性教育。知识并不丑,丑的是在无知的情况下做出了违背人伦、伤天害理的事情。

04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漠视生命

弃婴不是普通的违法行为,而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大一女生将婴儿堵住嘴从楼上扔下,很明显已经超出了遗弃弃婴的范畴。用布条堵住嘴,再从楼上扔下,其行为已经足以导致婴儿死亡或者有死亡的危险。因此,她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或涉嫌故意杀人罪,或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05呆哥观点

对于此事,网友们震惊,不少网友表示这是犯罪行为,多少人想要孩子还怀不上,不要你可以送去福利院,孩子小时候做掉也行。还有一部分网友表示和文化高低没有关系,家长要教会女孩子们自重自爱,真的犯错了也没办法,但是家人一定是最后最温暖的依靠,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

呆哥非常认可网友的观点,话说回来,这样的事情并非首例,我们已经见过类似的悲剧,对于家长而言,在关心孩子成长的同时,更应该走进她们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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