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新闻客户端6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杨健通讯员赵阳孙冠群)流产的费用能报销吗,有津贴吗?
答复:按照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如下:(1)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的;(2)女职工生育当月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满3个月(含异地转移接续时限,不含补缴时限)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待遇;(3)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符合上述所述的申领条件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即时结算,职工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结算出院后,生育津贴按月自动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内;药物流产的,未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不享受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待遇审批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纸质发票原件)、门诊病历、结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引产及死胎娩、取出)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异地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复:异地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通过烟台烟台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