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已“全面开放二孩”,悉数我国历代生育政策的变迁!
在我国的古代社会,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家族,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人口多少都是是否“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在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人力才是第一生产力,人口可以种田为家庭、家族创造财富、为国家创造赋税,可以参军为国家提供军队。又因为频繁的战争、不确定的灾害等因素,导致人口的大量死亡,这就需要大量的人口来维持国家的运转。因此,人口的多寡,成为判断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国家实力强弱的重要标志。
另外,在我国的传统文化里,乡绅的文化传承,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大量的人口”来传承。古代的那些大儒、官员、举人、秀才等等“文化人”在外“宦游”,老了之后都要“告老还乡”,把他们的人生阅历、文化素养带回家乡,然后教育给宗族子弟,养育人才。在这样一个有着浓厚“宗族”观念的特殊的“文化传承”传统之下,宗族的后代子孙越多,能得到良好教育培养的“宗亲子弟”越多,“宗亲子弟”勤勉自律、出人头地的人自然就越多,长此以往“多子多福”的观念就逐渐根深蒂固了起来。“多子多福”的观念可谓是建立在乡绅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周礼·地官·大司徒》记载,“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第一条“慈幼”,也就是关爱儿童,汉末经学大师郑玄注释道:“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这说明,至少自三千余年前的西周时期,我国已经开始重视人口的“增长”,开始鼓励生育了。
《左传·哀公元年》载,“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这句话是伍子胥说的。也就是说,吴越争霸,越国勾践“卧薪尝胆”,励精图治,用十年休养生息,生养人口、聚集财富,再用十年教化民众、训练精兵,二十年之后,越国会把吴国的宫殿变成一片废墟。
当时越国的生育政策是“强制婚姻”、“鼓励生育”。据《国语·越语》载,越国法律明文规则:“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除此之外,越国大力奖赏生育,“将免者以告,公令医者守之。生男子,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子,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食。”也就是官府派专门接生的医师协助产妇生育;如果生了男孩,奖赏两壶酒和一条狗;假设生的是女孩子,奖赏两壶酒和一头小猪;如果一胎生了两个的话,官府就送来粮食以资奖赏;如果一胎生了三个的话,官府就派有经验的乳母来协助喂食。
在秦国“商鞅变法”明确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意思就是说,一个家庭生了几个男娃,成年了,不分家结婚生育者,就要受到加倍缴纳赋税的惩罚。这个规定,就是鼓励成年男子结婚生子,以此来增加国家的人口。
同一时期的齐国,官府专门设置“掌幼”官,负责奖励“生产”,比如,女子生育三子,则免交赋税;再生一个,则免除全家的赋税;倘若生五子,官府会为第五子派专人照料,照料者和第五子的口粮由国家负担。此外各地还有“掌孤”官,负责给孤儿找领养人家,抚养孤儿的人家可享受免除赋税待遇,“掌孤”官还要经常去探问孤儿的成长情况。
秦汉时期,“掌幼”、“掌孤”成为州县衙门的法定责任。《后汉书·贾彪传》载,贾彪当新息县县长时,城南发生盗杀案件,城北发生溺婴。贾彪吩咐驱车案验,掾吏认为两者相比,盗劫害人更为重要,准备带他去城南,贾彪发火道:“寇贼害人,此则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遂驱车北行。数年间,新息县添丁数千人,都说贾彪的功劳,甚至男孩取名谓“贾子”,女孩取名唤“贾女”。
北宋时期,我国出现了官办“慈幼”机构,不过仍鼓励民家认养“孤儿”,官府给以钱米或指派乳妇,甚至出现了“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之类的谚语。两宋以来,“慈幼”逐渐普及,甚至起名叫“育婴堂”,但专门的“掌孤”之官,则变成了杂职,不享受官员待遇。一代武侠大师金庸先生的《天龙八部》中的大侠“萧峰”,就是北宋时期被“认养”的人。
国家在奖励多生子女的同时,也开始注重解决育龄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其重要手段便是“强制早婚”。在我国古代早期,曾一度提倡“晚婚”,西周时期的法定适婚年龄是男子30岁,女子20岁。但在实行“鼓励生育”政策的当时,适婚年龄往往被大大提前。春秋时齐国推行男20岁、女15岁“婚育”政策,鼓励早婚,有的甚至将女子的婚龄提早到13岁。古代除了降低婚龄外,还提倡“二婚”。比如唐代便提倡“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全面否定男子不娶二婚、女子“从一而终”的旧观念。
古代中国对违反计生政策的处罚非常严厉。据《汉书·惠帝纪》记载,汉惠帝刘盈,公元前年下令道“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钱,称为“一算”。五算就是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婚,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这个罚款在当时并不算低,以西汉粮食均价每石钱来算,钱可以买到七石粮食,相当于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唐太宗李世民贞观元年(公元年)颁布《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鼓励生育,还提倡富人赞助娶不起妻子的穷人娶妻,并将生育状况的好坏、鳏寡人口的多少作为地方官员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考核标准。
当然,与今天一样,为宣传“生育”政策、鼓励生育,古代社会也是千方百计、不遗余力,也产生了何种各样的“标语”和“口号”,“多子多福”是其中的一条,当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是一条,而且这一条还非常深入人心。
古代社会也有一些学者担心人口过快增长会带来严重问题,甚至担心“人满”之患,于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建议,其代表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王梵志是唐初诗人,他生平坎坷、饱经忧患,50岁后皈依佛门。他反对“多生”,提出重视人口素质教育的思想,跟我们今天的“优生优育”政策比较接近,他以诗歌形式,用写出了不少担心“过量生育”的诗歌。最有名《大皮装大树》一诗,诗中写道“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这大概就是我国的“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好”的计生“宣传语”的最早出处。
到了宋代,有学者测算出了我国的人口总数首次突破一亿大关。在这种背景下,宋末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与我国现代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当接近。而早婚的婚龄观一直延续到宋代才有了慢慢上升的趋势。北宋依唐开元令,规定“男年十五岁,女年十三岁,听嫁娶”;到了南宋嘉定年间,已将嫁娶年龄改为“男年十六岁,女年十四岁”。而实际的婚龄,男子多在二十岁左右谈婚,女子多在十五到十九岁之间论嫁。
到了明末,人们则对“人满”之患有了较多的思考和忧虑。文学家冯梦龙说,“人生二男二女”,势必造成人口大量膨胀,无法养育,因此“不若人生一男一女,永无增减,可以长久。若二男二女,每生加一倍,日增不减,何以养之?”这可谓是我国古代最早突破“多子多福”传统观念的文人。
乾隆末年,已届耄耋之年的乾隆帝表达了他对人口增长太多的忧虑:国家承蒙上天的眷佑,一百多年来太平无事,但人口也比往昔多了十余倍。以一人耕种而供十多人食用,生产的粮食已不可能像从前那样充裕了,再加上庐舍所占土地也在成倍增长,从事生产的人手少,消费粮食的人口多,这与百姓的生计很有关系。倘若再因年成好,随意浪费粮食,民情游惰,田亩荒芜,势必会带来粮食不够吃的严重后果和经济窘迫。
道光年间的龚自珍、魏源等人,对中国之“生齿日益繁,气象日益隘”也极为焦虑,对可能到来的大动乱十分敏感。除“平均”之类古已有之的主张外,他们还主张对社会上大量存在的“不士、不农、不工、不商”的游惰人口实行自愿或强制性的迁徙。曾亲眼目睹太平天国占领南京的文人汪士铎,把太平天国革命爆发的原因归结为“人口过多”,并提出了一系列超越甚至违背情理的减少人口的措施,除了对“乱民”的屠杀政策外,更多的是针对妇女的,如推广溺女之法,施送断胎冷药,严再嫁之律,立童贞女院等等。
清末的鸦片战争开始,到我国建国前,我国经历了百余年的动荡和战乱,我国的人口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大劫难,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我国的人口总数更是大幅下降。建国后,为了快速增长人口,我国一度以“人多力量大,柴多火焰高”为口号,人多力量大,实施鼓励生育的政策。
建国以来,由于我国医疗卫生工作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是新生儿死亡率大大降低,人口寿命大大延长,致使人口增长过快,到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人口总数已由建国初期的5亿多人达到了恐怖的近10亿人,二十年间,我国人口总数几欲“翻番”。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认识到“人口增长过快”问题,年7月,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划生育。年9月,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年9月,把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随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控制人口增长的“计划生育”政策,比如制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年9月)、修订《婚姻法》(年)等,坚决贯彻“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甚至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任务未完成、严重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还对独生子女父母颁发光荣证,进行奖励。
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但是近年来,逐渐暴露出来了一系列问题。实际上,这些问题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也有提及,甚至还给出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公开信中写道,“有些同志担心,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将来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例如人口的平均年龄老化,劳动力老化,劳动力不足,男性数目会多过女性,一对青年夫妇供养的老人会增加。”应对这些问题,公开信中这样说,“人口“老化”的现象在本世纪不会出现,因为全国人口约有一半在二十一岁以下,六十五岁以下的老年人不到百分之一。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四十年以后才会出现。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如今,公开信中的担忧逐步暴露,如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男女比例失调加剧等等。如今,我国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口为总人口的十分之一,如果不加以干预,有分析认为,到年将这一数据将达到四分之一,而到了年,每三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超过60岁!届时人口老龄化将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现象。
同样,男女比例失调问题古已有之,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个问题。由于我国传统上更喜欢男孩儿,导致许多孕妇将女胎流产。虽然我们采取了严厉的措施禁止产前验胎和减少“人工流产”,但并未有效改善这一状况。拒测算,我国现如今新生儿中,男女婴的比例是1.2:1,也就是说,每生育12个男孩,仅有10个女孩诞生。按照这个比例,不算之前人口比例失调情况,10年以后,我国男性公民的数量将比女性多出约三千万,这将会给社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鉴于“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隐患”,年11月,我国各地开始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准许“双独”生育二胎。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2月又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进一步放开二胎。
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至此,实施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布终结。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就享有生育二胎的权利,不再受“单独二孩”政策或“双独二孩”政策的限制。到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从年1月1日起实行。年底,国务院印发了我国未来15年(—)人口规划。
《规划》指出,我国人口总量将在年前后达到峰值,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人口流动仍然活跃,家庭呈现多样化趋势。到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生育水平适度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改善,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全国总人口达到14.2亿人左右。到年,人口自身均衡发展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国总人口达到14.5亿人左右。
近日,为鼓励生育,有专家建议“全面放开生育,并建议建立生育基金”。建议国家要求40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
专家之所以给出这样的建议,是鉴于我国虽然全面开放二孩,但是我国的生育率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主要原因是,要“二胎”极大地加重了个人家庭负担。在如今高物价时代,把一个幼儿养育成人需要巨大的花费。因此,在想要二胎之前,一般的家庭来不得不考虑现实问题。而另外一方面,我们中国人的生育意愿也处在较低的水平。
其实,我国目前的二孩政策归根到底,还是计划生育,即便今后出台了全面放开三孩,本质上也是计划生育,只是限制生育的程度不同而已。我国的现实的问题是,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前,我们国人的生育意愿已处于较低水平。
据调查,我们中国人的理想子女数经历了年代的较高水平、年代快速下降、年至今稳定在较低水平这三个阶段。年代我们中国人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2.13人,年代降至2.1人以下,—年下降为1.67人,远低于2.1的“更替水平”。中国已经进入生育水平低于生育意愿的阶段,实际生育子女数将少于理想子女数。
因此,不排除未来我国将全面放开生育的可能性,甚至或实行奖励生育的政策。当然,专家建议的那种“建立生育基金”的带有强制生育性的政策,或者更多、更明显的刺激生育的政策,也并非不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