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压缩10%公用经费支持民生支出
本报海口6月15日讯(单憬岗通讯员甘飞杨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行*经费,削减*府开支用于民生的要求,经省*府批准,省财*决定按10%比例压缩省级预算单位部分公用经费预算以加大民生支出保障力度。
据悉,此次压缩单位范围为实行经费包干*策之外所有安排财*拨款的省级预算单位,即除农垦、省地质局下属单位等中央下划单位、垂直管理市县单位(省财*对这些单位实行在下划或上划经费内总额包干)之外的所有安排财*拨款的省级预算单位。
此次压缩公用经费口径为2013年公共财*预算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的商品服务支出部分项目,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含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经测算,2013年纳入调减口径公用经费预算为28467.1万元,按照10%调减后可回收资金2846.7万元,将统筹用于以教育支出为主的民生支出。
此外,农垦等不纳入调减范围的单位,也将参照此做法制定调减公用经费预算方案,调减后收回资金用于本系统(或单位)民生项目支出。其中,农垦收回资金主要用于以教育支出为主的民生支出。(原标题:海南压缩10%公用经费
2846.7万元支持民生支出)(:SN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