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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戴上评级金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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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戴上评级"金箍"


地方债戴上评级“金箍”


2013年01月23日 10:53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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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在北京公布了首个非西方国家标准的新型地方*府信用评级方法。


此次公布的评级方法,直指地方*府债务上限的安全边界问题,其核心在于揭示债务主体安全负债的规模上限,告诉人们什么是其不可逾越的债务红线,从而起到最为直观的预警效果。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地方债会因此被戴上评级的“金箍”。


中央财经大学财*学院财*系主任、财税研究所所长、导报特约评论员曾康华22日接受经济导报采访时表示,这一评级方法固然可对推动我国地方债务管理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地方债情况复杂,形式隐蔽,要实现有效管控,必须追根溯源,从制度入手,建立专门的地方债管理机构,加强统一监管。“控制地方债务须从转变地方*府的*绩观,建立合理的*绩考核指标体系,改革财*体系等方面入手。”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系主任、导报特约评论员李齐云说。


隐蔽形式增加管理难度


自2010年初开始,规模庞大的地方性债务问题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再度对系统内融资平台公司运行提出严格跟踪监管的要求,提出要特别关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问题。去年底,财*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一度联合发文收紧地方融资平台规模。随着多部门的表态,对地方债风险防控的关注持续发酵。


据了解,2010年7月,大公国际成为首个发布主权国家评级标准的非西方国家评级机构,打破了穆迪、标普、惠誉三大国际评级巨头垄断。此次公布地方*府信用评级方法,也旨在对西方国家评级方法提出质疑和挑战,打破西方评级垄断。


对此,曾康华表示,关于地方*府信用评级,目前国际上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评级标准。目前我国的地方债并不缺少警示指标,而是管理问题。“我国地方债情况复杂,形式隐蔽,对地方债的管理缺少一个专门的官方管理机构。”


在曾康华看来,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地方*府公开发行地方债的权力,目前出现的地方债多是通过融资平台、城投债等形式,以多种名目出现,面目模糊,界定有争议,隐蔽的形式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地方债仍然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地方*府举债融资缺乏规范,大部分债务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地方*府融资平台公司数量多,管理不规范等。


导报获得的一份关于山东省县乡财*建设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山东省地方性债务规模达到1750.56 亿元(不含青岛),约为2011年全年的县级公共财*收入。尽管从债务风险指标看,债务规模总体在可控范围内,但由于各县财力情况差距较大、还款集中到期等原因,部分县乡*府偿债压力较重。


从制度层面探索风险预警机制


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财*金融风险问题研究》一书显示,截至2010年底,地方*府负债总额占2010年全年GDP比值的59%,已接近国际公认的公共部门负债率的警戒线。据预计,今年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总规模将增至约13万亿元。


对此,财*部称,已经在着手建立地方*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


据悉,正在修订的《预算法》将对地方*府性债务的管理权限、审批程序、适用范围、偿还责任及管理机制等,作出新的规定。


针对局部出现的地方领导借债搞*绩现象,李齐云表示,应该建立纳入债务考评的*绩考核指标体系,树立合理的*绩观。


此外,李齐云还认为,对地方债务规模的控制还应从财*体系的改革入手,理顺地方的财税体系,使地方*府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曾康华表示,在西方国家,地方*府发行债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同时配备了统一的管理体系,发债较透明,利于监管,在制度设计上有值得借鉴的经验。我国地方债管控体系的建立需发挥各部门合力,加强统一监管。


“对地方债严格堵不如试点,从制度层面探索地方发债经验,增强风险监控能力。”曾康华分析说。


曾康华同时认为,尽管地方债的规模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警惕,但是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总体仍然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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