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试行新版《个人信用报告》
行*处罚会影响信用
[导读]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春支行征信中心,几个市民拿着《个人信用报告》议论着。大家发现,新版的报告只显示2009年10月之后的信息,而且个人信息也不再那么详细。
这信用报告咋和以前的不一样呢?要想了解我的信用度,主要看哪项?
11月2日,在中国人民银行长春支行征信中心,几个市民拿着《个人信用报告》议论着。
大家发现,新版的报告只显示了2009年10月之后的信息,而且个人信息也不再那么详细。
新版《个人信用报告》为暂行
11月2日,东亚致电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新版的《个人信用报告》,是在2012年8月1日起试行的,在旧版报告中,一旦产生信用变动,记录就会一直存在,而新版报告只显示最近5年的逾期记录。同时,将逾期信息的起计时点定于2009年10月,之前的逾期信息将不再显示。而且新版报告主要有三部分,分别为
信贷记录
,将主要显示信用卡是否有逾期还款情况;
公共记录
,将涉及欠税、强制执行记录、行*处罚和电信欠费记录;
查询记录
则显示本人及有哪些机构查询了该信用报告。同时该工作人员提醒,由于新的《征信管理条例》还未最终确定,目前的《个人信用报告》仅为暂行。